多收的报停费全部退回通榆县严肃查处供热

2023/6/6 来源:不详

「本文来源:吉报调查」

“真没想到,都交了好几年的钱了,多收的报停费还能退回来!”“供热公司说交多少钱我们就交多少钱,哪知道这里面还有多收的钱呀!”

近日,通榆县户(次)曾在冬季进行取暖报停的百姓都收到了供热企业的退费,退费金额达.41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得到广大百姓的赞许和认同。

为严肃查处供热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供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通榆县纪委启动专项工作以来,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成立工作专班,抽调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紧盯供热领域项目、审批、监管等重点领域,调阅供热领域相关行业部门文件资料,深入企业和群众中摸排走访。

“请把你们公司近几年收取供热费的账本拿出来,我们看一下。”

“供热报停费用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你们是怎么执行的?”

检查中,相继发现通榆县宏宇、万嘉、翠园等供热企业存在违规收取报停费行为,锁定证据后,第一时间将违规收费问题移送至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所有供热企业进行全面清查,迅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最终发现全县共有8家供热企业存在超标准收取报停费问题,涉及户(次),多收取报停费.41万元。

县纪委监委在已有证据基础上着力深挖细核,着力查找背后的腐败、作风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为什么按照20%标准收取报停费?”核查组问道。“年我们企业成立时没有收取报停费的文件,县发改局下发了一个价格审批文件,规定按基本供热价格的15%收取报停费,但省里也有规定说是原则上不超过20%,我们就按20%收费了。”“我觉得20%的标准也符合规定……”通榆县宏宇供热公司周某某狡辩道。

“省里的规定是不超过20%,县里的价格听证当时你们企业也参加了,最终的审批文件明确就是基本热价的15%,没有超过20%,这你应该清楚啊!”核查组问道。“我们企业一直以为是按照省里最初的规定执行的没有问题,所以才这么收取的,现在知道有问题了,我们企业愿意承担责任,愿意开展退费工作。”周某某低头回答……

谈及多收费原因,核查组人员精准分析:“一是供热企业收费标准不公开不透明,老百姓全然不知;二是供热企业追逐利益,第一户收了20%,其他7户企业公然效仿;三是最核心的环节监管缺位,价格监管部门多年来就是一种漠然状态,失职失责,失察失管。”

“针对企业违规收费、监管人员失职失责问题,我们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的追责问责,共立案审查4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另案处理1人,组织处理6人。”核查组人员说。

群众利益无小事,县纪委监委坚持专项整治与问题整改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将供热企业违规收费问题的后续处理工作列为急难愁盼问题,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依法处理,做好退费、处罚等后续工作,先后三次与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执法队长进行阶段性面对面沟通、督促后续工作,从7月23日至8月22日,涉及户(次)违规收取的.41万元报停费全部退还到位,做到实时发现、实时反馈、实时整改。

吉林日报社出品

策划:姜忠孝

作者:郭晓伟

编辑:吴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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