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就业局关于年社保补贴等工作

2022/5/30 来源:不详

通榆县就业服务局

关于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及申办社保补贴政策的通知

城乡广大居民: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社保补贴政策申办工作,于年1月4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请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到常住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平台办理相关手续。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初次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从认定当月起享受就业援助政策。即时达到“”人员,建议在出生月前申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就业困难人员年审:上年度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年审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年度内进行年审,否则视为自动退出就业援助机制,不能继续享受就业援助政策。下年度需要重新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社保补贴政策申办: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年审合格人员灵活就业后,需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本人有效工商银行卡、当年缴费凭证,年度内办理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1、凡申办社保补贴政策人员年度内不得注册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及股东、监事、理事、合伙人等工商营业执照信息,否则将停发工商营业执照存续期间社保补贴。如:1月申办1至12月社保补贴,8月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只能享受1至7月社保补贴政策。

2、社保补贴政策是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状态的政策援助,稳定就业后不能享受政策援助。如:1至8月处于灵活就业状态,9月签订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及时申办1至8月社保补贴,逾期系统不通过,无法受理。

3、年度内未按时限申办社保补贴政策,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咨询

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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