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法院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4/8/9 来源:不详

「本文来源:中国吉林网」随着“吉林生态日”的到来,为提高人民群众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准确有效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9月26日,通榆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桦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本案被告人魏某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猴爪骨、狮子牙、豹猫蝴蝶骨,出售红腹锦鸡等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庭审中,审判人员有序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查明案件事实,当庭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魏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王桦在庭后还着重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的解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及旁听人员释法明理。庭审结束后,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切实提高了自身环境保护意识,在以后工作和生活中也会传递这种意识,让大家都能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自觉加入到环境保护队伍中来。通榆法院将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力度,切实让群众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性,助推通榆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图编辑:房彦妮吉网新闻-

转载请注明:
http://www.3g-city.net/gjyyf/733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

    温馨提示: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
    版权所有2014-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6
    今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