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积极与人民法院协作配合
2023/6/17 来源:不详近日,高台县人民法院对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作出的一起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准予强制执行,这也是我县涉及林草资源管理保护行政非诉审查执行案件中的一起。
该案当事人因违法开垦林地,被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处以1.万元的罚款,处罚决定送达后,当事人在法定的60日行政复议期限和6个月行政诉讼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未自觉履行处罚决定。经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催告后,当事人仍未按时履行处罚决定。今年2月,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向高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高台县人民法院审查相关证据后,认为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行政处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内容具体明确,遂作出执行裁决书。
近年来,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针对涉林涉草行政案件执行难的问题,积极与高台县人民法院沟通,协作配合,加快涉林涉草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速度、提升执行效果,促使被处罚人自动履行,防止其逃避处罚。通过移送执行,进一步提升了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涉林涉草行政案件办理执法程序的规范化水平,为我县林草资源管理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让违法人员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来源:高台县林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