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开通的公路上撞伤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
2024/8/10 来源:不详红网时刻1月10日讯(通讯员雷晋荣)日前,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在尚未开通的公路上撞伤人的案件:肇事者以过失致人死亡定罪,而不是以交通肇事定罪。年6月24日傍晚,蒋某无证驾驶农用车在清塘至道县尚未投入使用的一段正在施工的公路上行驶,当行致一路口时因注意力不集中,与同方向骑摩托车的唐某相撞,致唐某头部受伤,后经鉴定,唐某头部伤构成重伤(后经治疗无效死亡)。事发后,蒋某投案自首,并主动支付14万余元赔款。法院审理认为,事发的公路路段正在施工,机动车不能通行,故该公路不属于道路交通法中所指的道路,该行为不属于道路交通法的调整范围,对蒋某应以过失致人死亡定罪处罚。